律师:若公司跑路分公司负责人不对外承担责任

法律咨询我是p2p公司的股东,假如法人跑路,我要负什么责任公司企业共有5位律师解答股东只要如实履行出资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关于p2p分公司的负责人对外承担责任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分公司的负责人不对外承担责任。公司出问题构成犯罪的,单位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都需要承担责任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是同一个人。

律师解析对于参与非法集资的普通业务人员,一般不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只要员工没有相关违法行为,不应受到牵连。1、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只是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2、分公司是企业主体形式中一个特别的存在,其虽无独立法人资格。如果P2P公司牵扯到非法经营,法人肯定会被追责的。但是公司的高管有的也要有责任的,看事情闹的大不大了。

1-要看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承担法律责任。2-如属于公司行为,分公司一般属于非独立法人,需要由总公司来承担责任。1-要看具体情况。不一定的,立案不一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没有刑事责任,也没有存在大的债权债务不履行的情形的,一般是不会被列入黑名单的。小心投资陷阱,及时通过起诉或仲裁解决;要结合具体的P2P出借合同、有无担保、出入金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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